在列國中榮耀上帝的使命,根基在於關係。
在本系列的第二篇文裡,我們探討了基督吩咐門徒「常在祂裡面」的命令,好叫他們結出果子,從而榮耀父神。耶穌在《約翰福音》17章記載的〈大祭司的禱告〉裡繼續闡述關於「關係」的主題,並為所有門徒禱告:「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祢父在我裡面,我在祢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祢差了我來。」(約17:21)
正如基督徒生命的屬靈果子源於他們與基督的關係;同樣地,基督徒生命的「有效見證」也源自他們與基督以及彼此的關係。基督徒與三一上帝持續連結、因著住在祂裡面的關係所結出的果子,就是他們在基督裡與彼此連結所形成的合一關係。使萬民作門徒的大使命,與這個終末性的目的密不可分:「我在他們裡面,祢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祢差了我來,也知道祢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約17:23)
「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約17:22)這句話指出,就像父與子之間的關係一樣,基督徒之間的關係也應以共享的「愛的生命」為特徵;這種愛無私地為對方付出,如同基督在十字架上獻上自己一樣。耶穌從父所領受的榮耀,並非為了高舉任何一個人或群體,而是要轉化門徒彼此的關係,使他們能效法聖子與聖父的關係,好叫世人藉著他們的合一,認識耶穌是什麼樣的神。
斯托得(John Stott)在《洛桑信約註釋》(Commentary on the Lausanne Covenant)中寫道:「我們所傳的信息是愛與和平的信息,但如果我們自己沒有活在愛與和平之中,我們的信息總會顯得空洞無力(約翰福音13:35;17:21)。因此,我們的合一能夠堅固我們的見證,正如我們的分裂會削弱我們所傳的和好的福音。」
不可或缺的彼此相顧
宣教工場上的「合作」作為這種合一的展現,並非為了行事更方便,而是在宣告我們在基督裡的身分。來自不同機構或教會的人選擇一起同工,確實可能完成更多事。透過共享資源與分工,讓每個人在各自最擅長的領域服事,能使同工們攜手完成比各自單打獨鬥時更多的事。然而,與他人合作往往也會讓事情變得更複雜,尤其是在涉及文化與語言差異的情況下。許多時候,由單一個機構獨自工作反而能完成更多事且更有效率。因此,若僅為了「潛在的實用價值」而追求合一,遠遠無法達到耶穌這段禱告所求的。
合一也不應與「一致化」混為一談。在三一上帝的合一中,父、子、聖靈皆保持著各自的獨特性,但祂們仍為一體。保羅在《羅馬書》12章清楚指出,多樣性是基督身體不可或缺的一環。基督在祂的身體(即教會)中設計了「彼此相顧」的特徵,使祂的門徒必須彼此同工才能成就祂的旨意。耶穌所說的「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也在保羅的話語中迴響:「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上帝創造並設計祂的門徒們需要彼此,而他們也在這份彼此相顧中彰顯上帝的榮耀。
對團隊與機構而言,要活出這種彼此相顧的關係,需要清楚瞭解自己能為基督身體的共同事工獨特地貢獻什麼。門徒必須根據保羅在《羅馬書》12:3的教導,審慎地評估上帝託付給他們、讓他們用於服事群體的恩賜及資源是什麼。門徒尊重上帝設下的界線,不為了試圖包辦一切而承擔超過自身能力的重擔,也不會把基督身體的其他部分看作是「用來壯大自己產能」的工具或人才。相反地,他們珍視彼此互補的關係,在彼此的優勢上ㄧ同建造、補足各自有限之處。Ji Yajie以足球比賽作為比喻,生動地闡述在創啟地區服事時,採取這種姿態的必要性及果效。
為了合一而追求合一,同樣偏離了基督對教會的設計。強迫維持的合一,或為了展現和睦合一而例行公事般舉辦的活動,只會掩蓋分歧,製造合一的假象,忽略了那些阻礙聖靈施行修復工作的深層裂痕。若要實現真正的合一,這些問題必須被帶到光中,以禱告和謙卑的態度面對及處理
追求合一
活出自己在基督裡的身分,意味著採取一套以神國為焦點的行動,其方向遠遠超越任何單一團隊、教會或機構的利益。這種神國思維有幾項重要特質,包括顧念基督身體中其他肢體的需要、慷慨分享的心,以及渴望看見他人成功。這些特質對整體事工具有催化性的影響。
保羅在寫信給腓立比教會的信中勸勉他們:「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立比書2:3-4)看顧別人,意味著我們的眼光不只停留在自己的事工計畫,而是看見上帝如何透過他人動工的宏觀藍圖。當個別同工珍視無論機構內或外的同工身上無限多樣的恩賜、呼召與特質,並致力於為著上帝的榮耀協助發展這些特質時,《約翰福音》17章所說的「彼此相顧」就得以實現。這種彼此相顧也體現在教會及機構看見彼此各自的優勢與獨特資源,並以謙卑的心一同尋求聖靈引導的合作關係中。
這樣的合作關係可能意味著我們需要承認群體中其他人的領導恩賜,並在某些時候、為了某些特定目的,順服他們的權柄;或為了更大的共同目標放下自己所擁有的職位權柄。近年來在宣教圈逐漸受到重視的「多中心領導」(polycentric leadership)概念,在這方面很有幫助。多中心領導承認來自不同背景、擁有不同恩賜的人都有其恰當且重要的角色;無論宣教夥伴的社會地位、學歷背景、職務權力或資源獲取能力如何,都能彼此協同合作。
擁有神國思維的人會慷慨地與人分享。他們知道上帝的資源無窮無盡,也明白若把上帝託付給自己的資源據為己有,就違背了自己在基督身體中承擔的管家責任。他們會主動尋找祝福他人的方式,不會把自己擁有的獨特人脈、想法、工作流程或工具視為競爭優勢而緊抓不放,反而會思考上帝如何呼召他們將這一切分享出去。
神國思維的特徵之ㄧ,就是渴望看見他人有所成就。正如一句古老諺語所說:「水漲,船高。」具有神國思維的領袖在規劃事工、回應隨之而來的各種機會時,會思考自己的決定如何不僅讓自己的團隊或機構受益,還能如何造福他們所屬的更廣大的群體。這可能意味著重新分配資源,讓每個人手上都有更多可以運用的資源;也可能意味著邀請其他人參與某些情境,使他們能學習、接受裝備,從而承擔更多事工。這樣做有時需要放慢腳步,好讓其他人也能參與其中;有時則可能意味著刻意退居幕後服事,從旁協助促成不同人的連結。這類做法從短期來看或許不符合成本效益,但這種具催化作用的道路,卻可能對事工以及參與其中的人產生轉化性的影響。
「叫世人可以相信」
基督門徒所作的見證,無法與他們彼此關係的品質分開;正如他們生命所結出的果子也無法與他們和基督的關係分開。門徒的合一和「住在基督裡」一樣,往往無形且難以量化,但卻是不可或缺的。
耶穌在《約翰福音》17章的禱告,不只表達對門徒合一的渴望,更是為著這樣的合一禱告,好叫世人因著門徒的合一認出祂。前面所描述的那些特質,或許可以在某種程度上讓我們判斷基督徒是否正朝著合一的方向前進。然而,按照基督自己的話,最終的衡量標準,乃是我們所服事的對象是否在我們之中經歷到基督的同在。
他們所看見的基督徒,是否彼此分裂、各自為政、只顧自己的議程,甚至在事工上帶有競爭的態度?他們所認識的耶穌,是否被人歸類至某個特定機構、運動、政治勢力,或某種意識形態的代言人?
還是說,他們的生命曾被一群屬靈生命歷經轉化、捨己的人所觸動,因為這群人真實地活出一種不屬於這世界的愛?
我們該如何知道答案呢?去問問他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