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律重新定义教会
2026年7月初,金明日牧師在被中國當局拘留數月(自2025年10月起)後獲釋。金牧師是北京錫安教會的創辦人;該教會是中國最知名的家庭教會之一。去年他被拘留時,官方對他的正式指控是「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 這個措辭值得我們仔細思考片刻。金牧師並不是因為宣揚異端思想、組織政治運動,或煽動暴力被捕,而是因為在線上舉行禮拜。自中國政府於2018年強制關閉錫安教會在北京的實體聚會場所後,教會便將聚會轉移到Zoom平台上。對會眾來說,「忠心地持續教會共同生活」之舉,對中國官方而言卻是犯罪行為——並且中國法律恰好為此提供精確的裁決工具。 這正是中國日益加增的宗教法規所造就的現實。對中國境外所有為中國教會禱告、支持或試圖了解中國教會的人來說,這一法律層面的變化值得密切關注。外界在報導中國基督徒所面臨的壓力時,常聚焦於一些戲劇性的事件,例如教堂被拆毀、牧師被捕、聖經被沒收。這些都是真實且嚴重的處境。然而,在這些顯而易見的打壓之外,某種更系統性的變化正在發生:法律正被用來重新定義基督教被允許存在的形態。 為何「法律語言」至關重要? 與人們日常生活的經驗相比,法律似乎只是某種背景噪音。但在中國,法律扮演著極為獨特的角色。當中國共產黨(CCP)將某些內容寫入法規時,標誌的是一種深思熟慮且長期存在的政治意圖,而非某種旋風式的運動。中國法律的變化,反映的是中共希望在未來逐步實現的治理目標,因為法律在中國是治理的工具,而非對權力的制衡約束。 這是至關重要的區別。在多數民主國家中,「法治」(rule of law)意味著一套獨立的法律制度,用以保護公民免於政府權力的過度擴張。但在中國,「法治」同樣可以理解為「依法而治」(rule by law),即法律是共產黨用來統治社會的工具,而不是用來約束共產黨的制度框架。中國共產黨主導立法過程,其權威並不受到法律限制,反而是藉由法律得以展現。因此,當北京制定宗教事務相關法規時,它並非在限制政府可以對宗教做什麼,而是在定義宗教「被允許成為什麼樣子」。 值得關注的三種法律模式 自2019年以來,中國政府陸續推出多項規範宗教生活的重要法規,涵蓋宗教團體、伊斯蘭朝覲、宗教教職人員、宗教院校,以及網絡宗教服務等領域。其中,有三種法律模式對理解今日中國基督教的處境尤其重要。 教會正被重塑為類似於黨支部的架構 2019年施行的《宗教團體管理辦法》要求宗教團體採用與中國共產黨高度相似的治理架構,包括設立選舉產生的負責人、固定任期、明確的上下層級關係,以及內部的「獎懲機制」。此外,宗教團體也必須定期舉辦活動,向其成員宣講黨的政策和中國共產黨的各項決策。這些規定乍看之下只是行政管理措施,但在實際運作上卻有深遠的影響:教會的內部生活——由誰帶領、如何作決策、向會眾傳遞什麼信息——越來越不是由神學信念或教會群體共同分辨來塑造,而是被國家的組織治理邏輯所主導。 神職人員被納入監控型的檔案管理系統 2021年施行的《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要求政府為每一位已登記的宗教教職人員建立並維護個人檔案,內容不僅包括其資格證明,也包括其獎懲及違規行為。這份檔案將伴隨牧者整個事奉生涯,並作為評估其「可信度」的重要依據。到了2024年,中國更進一步擴大這套制度,推出一個向社會公開的宗教教職人員線上資料庫。這套制度的運作邏輯與中國更廣泛推行的社會信用體系如出一轍:個人的行為受到持續監控與記錄,並據此決定其是否能繼續從事相關工作。一位牧師的講道內容若被官方認定為與政治要求不相容,不僅可能遭到訓誡,更可能被永久撤銷其教職資格——並且,政府對何種情況構成違規的標準刻意保持模糊,藉此將威懾效果發揮到最大。 基督教在網路上的表達空間,正被系統性地關閉 金牧師的案例最能說明這一模式。2018年北京錫安教會被政府強制關閉實體聚會後轉為線上禮拜,絕非偶然或鑽法律漏洞,而是一個教會努力維持其共同敬拜及團契生活的方式。然而,在他們這樣做的同時,腳下的法律基礎卻正悄然改變。2021年施行的《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開始禁止未經授權的線上宗教教育與宗教資訊傳播。接著,在2025年9月(金牧師被捕前短短幾週),中國政府再次發布涵蓋範圍極廣的《宗教教職人員網絡行為規範》,禁止神職人員直播聚會、在短影音平台發布講道內容、主持微信禱告群組、向兒童提供線上宗教教育,以及透過數位平台為任何宗教目的募款。甚至連AI生成的宗教內容也被一律禁止。這一時間節點絕非巧合:金牧師正是在這些新規定生效後一個月被捕。法律先被制定出來,隨後便被付諸執行。 「去宗教化」實際上意味著什麼? 如果單獨來看,上述每一項法規或許都可以被理解為行政管理上的不便,或某種出於安全考量的監管。但將它們放在一起理解時,卻揭示了法規背後更根本的本質。這些法規共同達成的效果,不僅僅是對宗教進行監管,而是將宗教重塑為另一種事物。 我想用一個詞來描述這個過程:去宗教化(dereligionization)。這個概念有別於《華源協作》讀者較熟悉的另外兩個詞彙。「迫害」針對的是信徒本身——具有強制性,往往伴隨著暴力的方式,因此常常產生殉道者。「中國化」(Sinicization)關注的是宗教的文化形式,也就是使基督教適應中國文化的表達方式。而「去宗教化」所涉及的層面,則比前兩者都更深刻。它針對的是「信仰本身的內容」:教會教導什麼、如何組織、由誰帶領,以及最終順服的權威究竟是誰。 若將上述法規放在一起思考,它們共同要求的究竟是什麼?一位依法登記的牧師必須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其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視為其教職資格的一部分;教會對教義的詮釋必須符合國家所定義的「健康、文明、現代」標準;宗教院校的課程必須納入「習近平思想」、愛國主義及中國傳統文化;教會的組織架構必須仿照共產黨的治理模式;牧師若沒有政府核發的許可,不得在網路上講道;一旦被認定越界,其個人檔案便會留下紀錄,面臨教職資格隨時被撤銷的風險。 在這樣的制度框架下,基督教所剩下的,是一種外表仍具備「宗教樣貌」的存在——有教堂建築、宗教服務、神職人員的稱謂——但其超越性權威(transcendent authority)的核心主張卻已被系統性地掏空。教會不再首先向上帝或《聖經》負責;在法律與制度上,教會必須首先對共產黨負責。國家根本無需明令禁止基督教的存在,它只需要確保基督教所做、所教、所組織的一切,必須經過黨的批准——而法律是精準實現這一目標的機制。…